
中国体育在线7月1日讯 资深媒体人付政浩发文谈到了CUBAL女篮教练推荐球员到WCBA,而从中赚取不菲的居间费一事。
原文如下:
在篮球青训领域,教练员往往会不自觉客串经纪人角色,在职业篮球俱乐部和球员之间进行斡旋协调。在帮助球员取得高薪、签字费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居间费。因为很多青少年球员并没有签约经纪人,家长也并不了解职业体育的水有多深,所以,球员在选择哪支球队、签多大合同时往往都听取教练的建议,青训阶段师徒之间建立起的信任和教练的权威性是不可替代的。
当前,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进入收官阶段,这也意味着一批高校篮球明星即将进入职业体育联赛。CBA这边有渠道相对成熟的CBA选秀大会和规范统一的工资标准,而WCBA则全靠各家俱乐部自行去接洽高校女篮球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这种情况下,俱乐部最需要维护的就是高校女篮教练的关系。
近期,听闻北京某个知名高校的女篮教练批量性给WCBA俱乐部推荐球员,俨然化身经纪人,赚取了不菲的居间费。
其实,青训教练客串经纪人在业内是很常见的现象。篮球青训签字费已成公开的秘密,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和职业队,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灰色利益输送链。每一环都有“教练-经纪人”双重角色者从中抽成。但因为这位名校教练不避嫌疑批量推荐球员去WCBA俱乐部,从中获利的收入比教练本职工作的收入多出许多,这才在业内引发讨论,钦佩羡慕者有之,鄙夷不屑者有之。
批评者认为,教练不考虑弟子们和俱乐部的技术适配性、发展前景、长期生涯规划,只看谁给的钱多就把球员推荐给谁,拍卖球员的青春。这到底是教书育人的高校教师,还是唯利是图的经纪人?高校教育者以学生前途为筹码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仅透支球员未来,更腐蚀校园体育的纯洁性。名校教练持续这么牟利,正在构建起一条打擦边球的灰色产业链。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无论是中国篮协还是大体协都没有明文禁止青训教练不能帮俱乐部推荐球员,存在即合理。
当前的客观现状就是,我国传统体育的三级青训体系已经崩塌,多元化的青训体系正在摸索构建中,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青训产业的从业者肯定会想办法用市场的方式去谋求更多收入。青训阶段的教练肯定希望能通过培养出职业球员来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唯有如此,才能反哺青训产业链条,激发和调动更多的资源来做篮球青训。所以,在培养成功一名球星后,以不同的名义收取一笔不菲的培养费,这虽然有争议,但也是很多人默认的潜规则。
中国篮球协会此前曾公开征集名为《我国青少年篮球运动员培养认定与补偿机制研究》的课题。该课题要求以“12-23 周岁的青少年篮球运动员”为研究对象,研究此类运动员在国内合理流动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篮协希望通过课题研究来作为制订中国篮球青训补偿金规则的参考依据,进一步规范国内青少年人才培养和人才合理流动。此前,周琦等天才球员均曾在青训认定、在20岁前的天价转会费如何分配等方面引发讨论。
美国完全依赖于高度发达的校园体育,所以不牵扯青训培养费或补偿费的因素。据我了解,欧洲在这方面倒是早就构建起非常成熟的青训补偿金机制。
欧洲球员在12~23岁期间效力的俱乐部被视为青训俱乐部。青训俱乐部可以从每一次球员转会中收取补偿金,补偿金一般是球员转会费的 5% 。即,允许球员转会离开的这家俱乐部可以拿到95%的转会费,剩余的5%则要分给球员在12岁-23岁期间效力度过的所有青训俱乐部共享。其中,12~15岁之间效力的俱乐部按X% 的标准收取补偿金,16~23岁之间效力的俱乐部按2X% 的标准收取补偿金。值得一提的是,青训俱乐部可以从球员的每一次转会中收取补偿金。
尽管青训教练通过“卖球员”收取青训培养费是业内常见的潜规则,但具体操作起来鱼龙混杂,很多人混水摸鱼,一味唯利是图只会导致球员的职业生涯变得崎岖坎坷,因为以利相交者,利尽则散,俱乐部和球员之间谈的都是利益和金钱,难免矛盾频发。还是希望中国篮协和大体协能早日出台规范的篮球青训补偿和培养费机制,同时WCBA也可以探索选秀大会模式,让WCBA俱乐部也能够以规范合理的方式吸纳新球员,而不是一味砸钱请教练客串经纪人,唯有如此,WCBA才能可持续发展。